1.崗前培訓 新聘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培訓。培訓內容應側重于了解和熟悉職業道德、職業風險、行業規范、基本業務實務和我所的各項管理制度。 2.后續教育 培訓按照行業協會的要求,執業人員接受脫產后續教育的時間三年累計不得少于120學時,其中每年接受脫產后續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。 3.內部培訓 •分層次、有針對性地對審計助理、項目經理等層級進行集中培訓。 •對參加行業協會組織舉辦的各種培訓和研討班的人員,事務所有針對性的組織安排回授。 •針對我所執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,事務所每年至少組織兩次研討、培訓活動。 •重大項目或新業務開展前,有針對性地組織培訓。 4.外部培訓每年安排人員參加行業協會組織舉辦的各種培訓和研討班。 5.其它培訓、拓展等。 |